济宁市市直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2021年“优才计划”现场资格审查公告
发布日期: 2021- 04- 14 09: 59 信息来源: 济宁市机关党建网 浏览次数: 字体:【

一、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

2021年4月21日(星期三)

下午   13:30—17:30

地点:济宁城市展示馆会议区(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5号)

二、资格审查提交材料

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:

1.《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“优才计划”报名登记表》《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》;

2.二代身份证;

3.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(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);

4.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,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《同意报名证明信》;

5.在职人员报名的,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《同意报名证明信》;

6.国(境)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,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,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(境)外高校毕业生,采取“承诺+容缺”方式,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,后补学历学位认证,对虚假承诺、认证不符的,取消相应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;

7.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

8.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,不得委托他人。

2.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,因本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通知、面谈面试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,后果自负。

3.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,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。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,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
4.应聘人员须做好相关准备、备齐审查材料,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、提交指定材料的,均视为自动弃权。

5.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,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
四、疫情防控要求

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场资格审查每一个环节都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,请考生认真查阅,妥善安排好行程。

1. 为避免参与资格审查的人员聚集,应聘人员应服从引才单位安排,保持良好秩序,佩戴口罩,接受体温测量,做好个人防护,有发热或伴有咳嗽、咽痛、乏力者,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
2.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,应主动出示健康码(绿码),来济前14天内有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居史的人员,持非绿码的考生,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3.应聘人员28天内来自境外或有新冠病人、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,请于现场资格审查开始前向济宁市市直机关党员教育中心如实报告。对故意隐瞒行程者,无论任何环节,一经发现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537-2967098、2967216。

济宁市市直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

2021年4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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